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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来源: 日期:2023-08-15

我司拟出租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428号底层西、-2、-3房屋,依据相关规定,现就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不动产概况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承租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没有任何刑事违法记录;

3、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提供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出租方认为必要的条件。

三、特别告知

1、拟出租房屋现为出租状态,后续交付状态以实际为准(原承租人可能会拆除/部分拆除/移除现有装修、设备、设施、装置、物品),我司对该房屋的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不承担责任。意向方一旦参与此次招租活动,表明意向方经现场实地勘察,完全了解该房屋的实际情况,并愿接受该房屋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2、拟出租房屋内有1处煤气表,该煤气表户名属于原承租人,若承租人需使用煤气,则自行与煤气公司、原承租人协调。

3、由于该物业建成较早等历史原因,竣工手续不完备,无消防竣工验收证明。

4、相关工商注册等行政审批手续、业态限制,请自行咨询有关部门。在装修及开业过程中,承租人需要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监、环保、工商等各政府部门的手续,我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5、拟出租房屋水费和电费每月结算一次。电费、水费按当月供电、供水单位账单价格加收10%转供损耗再乘以抄表数计收。每月500千瓦的基本电费,以每千瓦37.8元计算作为起步电费(即18,900元)计收,即使承租人该月实际使用度数不足500千瓦,也应按照起步价(即18,900元)支付该月电费。承租人每月另需向我司支付设备设施折旧费、维护费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若上海市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或有关单位调整上述费用或增加其他收费的,承租人按调整后的费用支付。

6、承租人有义务在装修施工期间和正常租赁经营期间,为该房屋购买工程一切险和三者公众责任险。

7、承租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有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消防工作之义务,拟出租房屋内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或各类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财务损失),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徐配合我司做好定期、不定期各项安全检查。

8、租赁年限最高不高于5年(含免租期)。

9、若招租活动开展期间,上海市国资委或上级单位提出新的制度或要求的,按新的制度或要求执行。

10、若有其他未明事项,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司咨询,电子邮箱地址:zhanghao@sigchina.com

四、承租意向函的递交

意向承租人有意向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以专人或快递等有效方式将承租意向函及相关文件正本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司,承租意向函及相关文件正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承租意向函及相关文件”中所列内容。

送达地址:上海市南丹路1号5楼;

截至时限:2023年9月22日下午3时之前。

联系人:张昊、高乐

联系电话:021-33987356  021-33986847

监督电话:021-33989716

意向承租人出具的承租意向函及相关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并在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承租意向函及相关文件要求正本2份。

意向承租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由于所述内容不真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人承担,并负相应法律责任。我司通过遴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我司将电话通知中选的意向承租人,对于未中选的单位,我司不解释落选原因且不予以退还贵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

上海国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承租意向函及相关文件

一、承租人简介

1、承租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项目公司(如有)介绍;

2、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的资格、资历,与本项目同类业务经历;

3、公司主要业绩及项目介绍,突出对本项目同类别业务的介绍。

二、承租条件

1、首年租金(含税);

2、押金;

3、租金递增幅度;

4、租赁年限(不含免租期);

5、免租期;

6、租金支付方式。

三、经营方案

1、项目经营模式及业态规划定位;

2、盈利模式(含财务测算表);

3、项目核心竞争力;

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介绍;

5、项目推进时间计划(含装修期及招商运营期);

6、承租人认为其他必要的与项目经营方案有关的内容和文件;

7、联系方式及其他。

四、附件

1、承租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审计需提供关于真实性的承诺函)。